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化“千万工程”,全力打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升级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两山”转化,建设未来村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的要求,结合浙江实际,印发《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1〕345号)。
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规划定位
1.3 适用范围
1.4 编制原则
1.5 规划范围
1.6 分类引导
1.7 数据基础
1.8 编码体系
第二章 工作程序
2.1 工作组织
2.2 编制程序
第三章 现状调查与分析
3.1 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查与分析
3.2 自然资源调查与分析
3.3 历史文化资源调查与分析
3.4 土地权属情况调查
3.5 农村居民点调查与分析
3.6 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调查与分析
3.7 村庄产业用地调查与分析
3.8 工程基础调查与分析
第四章 规划内容
4.1 目标定位
4.2 空间控制底线和强制性内容
4.3 用地布局
4.4 公共服务设施与基础设施布局
4.5 景观风貌与村庄设计要求
4.6 区块管控
4.7 地块法定图则
4.8 实施项目
4.9 规划实施保障
第五章 成果要求
5.1 管理者层面的成果
5.2 村民层面
附录1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表
附录2 规划成果表
附录3 标准表
附录4 现状调查样表
附录5 规划图式
《村庄规划要点(试行)》包括总则、工作程序、现状调查与分析、规划内容、成果要求、附录等六部分内容。在生态文明、“多规”合一背景下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中,《村庄规划要点(试行)》是对城镇开发边界外详细规划编制的探索,在多个方面进行了创新。
《村庄规划要点(试行)》以全域全要素覆盖、各类要素等深度编制为特色,从管控需求出发,强化了传统村庄规划缺失的生态空间、农业空间等规划内容。
在内容上创新性地提出了区块法定图则、地块法定图则等编制和管控内容,构建了由村庄单元-区块管控-地块管控-项目落地组成的编制和管控系统;
在技术标准上制定了与国标、省标无缝衔接的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和规划图式标准;
在成果上区分管理者层面成果和村民层面成果,便于不同的使用主体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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