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对广东的“三旧”改造所包括的几种类型以及规划、用地管理、收益分配等方面进行明确,提出“三旧”改造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历史、分类施策、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
截至2020年12月底,广东共已实施“三旧”改造面积92.60万亩,节约土地22.77万亩。《管理办法》对“三旧”改造的重要基本概念作出了明确定义,提炼了广东过去在这一领域的成熟做法,并首次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固定下来,这在全国范围内也是一种领先的创新做法。
多位深度参与推动《管理办法》出台的专家也指出,这对于破解改造中的动迁僵局能发挥良好的推动作用。长期参与“三旧”改造工作,广东省三旧改造协会监事长、律房律地研究院首席专家龚军伟认为,《管理办法》至少有十大亮点,不仅系统总结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也有解决具体疑难问题的创新举措,是广东省“三旧”改造历史的一座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以下是他的分析——
一图读懂
《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广东自然资源、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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