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李金早同志在全国旅游工作研讨班上首次提出要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发展,随后国家旅游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业带动乃至于统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和模式。”2016年年初,李金早发表署名文章《全域旅游大有可为》,进一步完善了全域旅游的概念,“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通过对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尤其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通过逐步完善调整,对“全域旅游”概念的认识经过了六个变化:
1.“一定的行政区域”调整为“一定区域”,说明全域旅游不必拘泥于行政区域划分,而应该是根据旅游资源特征和旅游产业发展需要的跨行政区域的特定范围,因此发展全域旅游可以在一定行政区域范围内,也可以根据需要跨行政区域。
2.“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调整为“优势产业”。主导产业,是在区域经济中起主导作用的产业,它是指那些产值占有一定比重,采用了先进技术,增长率高,产业关联度强,对其他产业和整个区域经济发展以至对社会的全面发展有较强带动作用和主要影响的产业。而优势产业是指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产业。过去的表述中,全域旅游的理想蓝图和发展路径(即目标和过程)均要求旅游产业的定位是优势主导产业,实际上在一般地区这不是旅游业所能承担的社会和经济责任。新的表述对旅游产业的预期和要求做出了恰当的调整,从而扩大了全域旅游理论的适用范围。
3.“全社会共同参与”调整为“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提升”。“共同参与”表示全域旅游对社会的影响止于参与,没有明确说出对社会影响的具体目标和程度。而新的表述对全域旅游的社会价值有了更准确的认知,指出全域旅游既能够也应该为“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带来优化和提升。这一表述弥补了过去概念对于全域旅游社会价值方面阐释的不足。
4.“带动乃至于统领”调整为“带动和促进”。这个调整反映了对旅游产业发展预期认知的进一步深化。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参考德国、美国、日本等超大经济体的产业结构,中国现有的经济结构和支撑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未来产业结构中,旅游产业地位甚至“旅游+”关联产业的“泛旅游”产业地位,从全局来讲都不具备成为统领产业的可能。因此这个表述更符合中国旅游产业发展实际。
5.“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调整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这一调整使全域旅游的概念更具有合理性。通过发展全域旅游既应该也能够影响相当多的经济产业、社会职能部门和公共事业向更有利于大多数社会群体的方向转变。
6.“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和模式”调整为“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这个调整是整个概念的根本性调整。全域旅游涉及社会经济的多个方面,包括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因此仅仅局限于旅游产业内的一种发展模式,难以落实这一理念的丰富意涵和系列目标。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从旅游行业发展理念升华为统筹社会经济的一种全新发展理念,极大地扩展了全域旅游的外延。只有站在社会经济的全局去思考、去推动,才能真正实现全域旅游的效果和价值。
显而易见,应该跳出旅游产业,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视角,从全产业和全社会的新高度统筹研究全域旅游理论,这样才能厘清全域旅游这一全新理念的适用范畴,确立全域旅游理论的研究边界,同时也有助于真正推进全域旅游工作的实践。
全域旅游理论提出的背景
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应坚持瞄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稳定经济增长,要更加注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想办法,努力实现供求关系新的动态均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目的是满足需求,就是要深入研究市场变化,理解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中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供给侧改革是破解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层面突出矛盾的关键思路,而全域旅游的提出,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广大乡村,具有促进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等十三五期间的主要社会发展目标更快实现的社会功效,为落实供给侧改革提供了新的视角。通过发展全域旅游,能够有效促进三产融合发展,以快速增长的旅游消费市场倒逼相关产业创新发展、品牌发展、文化发展、情怀发展,对于尽快实现三产的结构性调整和提质增效具有积极的现实性意义。
从旅游产业发展的角度,由于国内旅游已经由团组式观光为主的消费形式,转变到以休闲体验为主的大众化多元消费形式,旅游业产业内部供给侧改革也成为迫在眉睫的重要任务。全域旅游的提出,要求系统改善旅游发展环境和丰富完善旅游体验产品,从而成为有力推动旅游目的地型旅游产品建设的必由之路。
2016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宁夏视察时指出,“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习近平总书记的肯定,将全域旅游工作推上了新的高度。
全域旅游理论的内涵
部分学者从旅游目的地理论入手阐释全域旅游的内涵,指出“全域旅游是旅游目的地理论的自然升级”。旅游目的地理论是旅游景区建设理论的自然延伸,是旅游产品升级的高级阶段,是旅游产业发展高级阶段的必然需求。旅游目的地建设所需要的大交通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信息化技术应用、法制环境、生态环境等内容,仅仅依靠旅游行业是远远无法实现的,迫切需要旅游行业与相关行业部门深度联动,共同推动。而全域旅游理论的提出,对相关行业和相关部门的发展进一步提出了相应目标、发展路径和发展动能。因此全域旅游理论的提出,是对“旅游目的地”概念的升华。
全域旅游的基本内涵之一是引入“旅游+”,通过旅游指引,将旅游产业与其他产业有机结合,使旅游部门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不仅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资源、产品和支撑,同时也促进了其他各行各业产业发展和社会职能的完善。“促进各行各业发展和社会职能完善”是“旅游+”的根本目标,是全域旅游的根本使命。全域旅游围绕“旅游+”的概念,明确了“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法规、文明素质”等发展要求,明晰了其社会经济多方面的发展目标,将旅游产业发展蓝图提升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新路径,由产业单一发展目标提升为社会经济统筹发展目标。
全域旅游理论的外延
旅游化正是以旅游消费为核心,植根于社会经济全视角,破解工业化遗留问题的社会经济发展新思路。旅游化实质上是通过推动各个产业和政府各部门从空间域、产业域、要素域、管理域各个角度上“+旅游”,来消除弥补工业化发展的不足与缺憾,从而构建起以移动者和定居者为双向核心的社会管理体系和经济发展模式。旅游化是工业化的升级路径之一,是旅游产业高度发达所带来的生产力和社会关系发生深刻全面变化的总和。而全域旅游就是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部门,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以旅游业带动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以旅游业促进和激发相关产业发展新动能,进而由经济发展撬动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思路。因此,旅游部门所谓的“旅游+”实质上是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各个部门“+旅游”的问题。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关键点在于,发展全域旅游的地方是否依托当地的强势旅游资源、在旅游业的带动下实现了产业结构调整,是否由旅游产业发展推动了社会协调发展。只有从旅游出发,围绕旅游发展,最终实现旅游主导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发展模式才属于全域旅游的范畴。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践
全域旅游示范区是为践行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而建立的理想蓝图。2016年9月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标准(征求意见稿)》,认定创建条件包括政策支撑、旅游交通、公共服务、智慧旅游、旅游环境、旅游要素、宣传推广、共建共享等八个方面,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显然需要一个较长的创建过程。按照这个标准,全域旅游示范区至少应该具有以下七个特征:
相关产业全耦合,指旅游产业的龙头地位已经夯实,旅游产业的拉动作用已经十分明显。大量相关产业的发展战略已经受到旅游产业的影响而发生了调整和优化,旅游产业对相关产业链条的孵化带动和制约影响已经十分强烈。
生态环境全共生,指生态环境已经与旅游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即通过旅游发展,生态环境已经得到人为改善,同时旅游发展已经依靠生态环境改善实现经济收益,两者已经形成良性的利益共同体。
公共服务全覆盖,指能够均等享受到包括水电暖、污水、垃圾、安全、消防、通信、金融等完善的旅游公共服务。至于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长期居住所需的公共保障全覆盖,在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理想蓝图中可以后置。
体制机制全支撑,指涉及社会发展方面和环境生态方面的体制机制,能够对于旅游产业带动下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充分规范的支撑。
政策法规全保障,指政策法规健全清晰,全域旅游示范区应积极完善地方政策法规,能为大量旅游者常年涌入而形成的动态社会提供安全、便捷、透明、高效的有序社会经济保障和法律保障。
文明素质全提升,指通过旅游活动的持续影响和政府、社会的正确引导,使整个区域的居民素质得到显著改善,达到中国社会文明窗口水平。
旅游产品全时空,指依托旅游资源基础和文创新业态等二次开发,形成空间分布合理、四季内容丰富的旅游产品群落,以支撑起旅游产业对整个区域的强劲拉动,奠定发展全域旅游的基础。
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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